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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协阚敬侠是不是弄错了主体

来源:xici.net 作者:Luuxun 时间:2008-09-11 点击:

成都商报》弄来了中国记协的一纸“愤慨”,对被打记者“被打”一事表示慰问和对肇事嫌疑人表示愤慨当无可厚非。问题却在于慰问被打记者的什么和对谁表示强烈愤慨?

    “被打记者”违反中宣传关于“不得跨地区异地监督”是慰问不得的;“被打记者”在奥运开幕式前夜和当天,一个人冒充家长偷偷摸摸窜到西译校园进行“暗访”同样是慰问不得的;“被打记者”在西译校园里歇斯底里大喊大叫公开漫骂学院、推搡六旬教工,超越“采访”权的卑劣行径,更是慰问不得的,“被打记者”未经调查核实就滥用新闻监督权连篇累牍“质疑”,引发名誉侵权官司,至少在终审判决之前的今天,也是慰问不得的!

    中国记协是搞新闻的专家,是不至于犯偏听偏信、张冠李戴、越俎代庖和指桑骂槐等低级错误的。

    洋洋一篇“愤慨”,不象是去愤慨那几个不值得大动干戈并已被警方拘留审查的肇事者个人,却热衷于无病呻吟指桑骂槐地将矛头直指肇事者所属单位;不去弄清几个打人的肇事者行径究竟属于“治安事件”还是“刑事犯罪”,就一口一个“罪行”和“严惩”;不去追究被打记者所在媒体《成都商报》名誉侵权和“被打记者”异地私闯高校校园寻衅滋事的前因,却一味恣意夸大无限上纲“被打记者”并未构成轻伤害且并未定性“抢劫”的所谓“严重后果”!

    中国记协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该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保护中国民办教育事业及其上千万学子的合法权益,中国记协在维护记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应该警惕和谴责记者中敲诈勒索监守自盗的害群之马违法行径,而不是一味地偏信和偏袒,更不能弄错了“强烈愤慨”的对象和主体!!

 

转载自http://www.xici.net/b579396/d762740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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